关于同意成立吉林乌拉满族歌舞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 
 

 

吉文审[2008]15号

吉林乌拉满族歌舞团有限公司(筹建):

  你单位关于成立吉林乌拉满族歌舞团有限公司的申请收悉,经研究,同意成立吉林乌拉满族歌舞团有限公司。

  公司名称:吉林乌拉满族歌舞团有限公司;经营地址:吉林市致和青树59号;公司性质:有限责任;经营范围: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;注册资金:100万元人民币;公司法定代表人:爱新觉罗恒绍。

  请办理其他相关手续,待手续齐全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。经营中,须遵守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,依法经营,依法缴纳税费,接受文化行政部门监督管理。

  此复

     

   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

 

(发布人:文化厅)
 
    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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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8-04-25 12:52 字体显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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