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吉林省第十六届艺术系列大赛的通知

  

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文化局:

  

为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,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教育,弘扬奥运精神,创造和谐社会,省文化厅决定举办吉林省第十六届艺术系列大赛。由吉林省群众艺术馆承办,各市、州群众艺术馆协办。此项赛事活动,不仅为参赛选手提供才艺展示的平台,也为参赛选提供了学习、交流的机会,评委将会为参赛选手提供温馨点评、进行指导和辅导,是政府主办的规范的专业赛事活动之一。

一、参赛人员

比赛分幼儿、儿童A、儿童B、少年、青年、成年组。7周岁以下(2001年以后出生)为幼儿组,8—10周岁(1998—2000年出生)为儿童A组,11—13周岁(1995—1997年出生)为儿童B组,14—17周岁(1991—1994年)为少年组,18—40周岁为青年组。

二、比赛项目

(一)、声乐:独唱、重唱、小合唱、大合唱。

(二)、器乐(民族、西洋):独奏、重奏、齐奏、合奏。

(三)、舞蹈:独舞、双人舞、三人舞、群舞、国标舞、街舞、现代舞。

(四)、戏剧:诗歌朗诵、故事、寓言、小品、京剧、评剧。

(五)、曲艺:相声、快板、大鼓、单弦、二人转。

(六)、播音主持、时装表演。

(七)美术:油画、版画、水彩画、国画、雕塑、素描、儿童画。

(八)书法:硬笔、软笔书法。

三、比赛时间

长春设主赛区,各市、州及部分县(区)设分赛区,6—9月举行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各艺术门类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、辅导奖及组织奖。青年组和辅导证书发省文化厅证书,其余发大赛组委会证书。

五、大赛具体事项由组委会另行通知

联系方式:吉林省群众艺术馆文艺部赵艳雯    电话:0431—85655653

吉林省群众艺术馆美影部王立殳   电话:0431—85679697

2008年3月26日

(发布人:文化厅)
 
    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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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8-03-27 10:54 字体显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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